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保险投保提示(2013版)
尊敬的保险消费者:
(二)按照事故类型,可以分为保险事故和非保险事故。
保险事故即发生事故后,您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。保险事故主要是指意外事故(包括碰撞、倾覆、火灾、爆炸、外界物体倒塌、空中物体坠落、行驶中平行坠落、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)和自然灾害事故(包括雷击、暴风、龙卷风、暴雨、洪水、海啸、地陷、冰陷、崖崩、雹灾、泥石流、滑坡)。非保险事故主要指地震、自然磨损、朽蚀、故障、所载货物撞击、正常保养、污染、间接损失、肇事逃逸、非接触的碰撞事故等等。 虽属于保险事故,但有下述情况的保险公司仍不赔偿:
1.保险事故是由于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、扣押、罚没、竞赛、测试、进厂修理、驾驶员饮酒、吸毒、药物麻醉以及无有效驾驶证、被保险人或驾驶员故意行为、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互拖带、部分零部件丢失、计算机2000年问题引起的。
2.在保险事故中,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,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,任何精神损害赔偿。
3.保险条款中的其他责任免除情形。
二、您有权知道保险公司执行的车险收费标准。
您有权知道保险公司执行的车险收费标准。不同型号、或不同价格、或新旧不同、或用途不同的汽车,在买车险时所交纳的保险费是不同的。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的展业人员为您列明收费明细及总额。
三、您可以在保险条款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汽车的保险期限、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。
您可以在保险条款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汽车的保险期限、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。您有权向保险公司的展业人员了解当发生保险事故后,您可以得到的基本补偿以及最高补偿的金额。
四、您有权了解保险条款中关于免赔的规定。
免赔是指由于保险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,保险公司不予赔偿。在车险现行的保险条款中,免赔为绝对免赔率形式,即免赔额为符合规定的损失金额与免赔率的乘积。 在现行车险保险条款中,有关免赔的规定包括事故责任免赔和其他约定免赔两部分。事故责任免赔率的比例是与事故责任的大小相联系的,以家用车损险为例:全部责任免赔15%,主要责任免赔10%,同等责任免赔8%,次要责任免赔5%。其他约定免赔根据投保的险种有不同的约定,如盗抢险规定发生全车损失,免赔率为20%等。 事故责任的免赔和部分约定免赔可以通过“买”不计免赔特约险得以免除,但有些约定免赔不论在任何情况下,均不能免除,如投保时指定驾驶人,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免赔。
五、您有权知道“买”保险应办理的手续。
最重要的手续就是填写一份“投保单”。投保单是您购买车险的真实意思表示,它与车险“保单/批单”共同组成保险合同。因此您在填写“投保单”时,必须了解“投保单”各项内容的要求,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,否则,有可能影响您今后的索赔。
六、您必须知道,您在买保险时应向保险公司尽到的告知义务。
告知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关于您爱车的基本情况:号牌号码、发动机号码、车架号码、购置日期以及审验情况等。
2.关于您爱车的日常保管、维护保养以及事故情况等。
3.关于您爱车的驾驶员的情况:是否固定、性别、年龄、驾龄以及驾驶经历等情况。
4.关于您爱车的以往保险情况:投保保险公司、投保险种、索赔情况等。
5.保险公司需要知道的其他情况。
以上内容您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回答。如果您对上述内容故意隐瞒的,一旦发生保险事故,您可能不会得到任何保险补偿
七、如果保险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,您应立即书面通知保险公司。
请您注意:如果保险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,您应该立即书面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变更(批改)。同时,您还应注意维护保养您的爱车,使爱车保持最加行驶状态,因为保险不等于一切。
车险投保流程